是最懂他的。
他不至于随手把我丢弃。
我没花多少时间就到了会所,一眼就看清被众星捧月的男人。
他生了副好皮囊,剑眉星目,眼神撩人,就是嘴唇太薄。
听人说嘴唇薄的人都薄情。
我觉得这种说法简直去他妈的没道理。
孟逸宸要是薄情,就不会养我三年,甚至三个月都不会有。
我凑上去叼他嘴里的烟,含糊不清地问:“为什么来这里?”往常这种时候他会哄我两句。
可此刻他凉凉地掀起眼皮,满身酒气,“想来就来了。
我需要向你报备吗?”我听出他话里的不耐了。
“当然不用了,我只是怕他们伺候不好,让你不舒服了。”
我压低身子,讨好地攀附他的肩。
做情人就是要能屈能伸,平常撒娇两句让金主哄是情趣,现在这种时候就是他让我当狗,我也只能吠两声好听的。
我这么想着,谁料他竟然真要我吠。。。。。。哦不,是唱歌。
他滚烫的大手搂住我的腰肢,灼热的气流喷得我颈间发痒,“小玥玥,唱首歌给我听。”
唱歌这活我熟啊。
私人会所的好处就是只要你想玩,没有你玩不到。
我拿起桌上的话筒,挑了首最近大火的新歌,用尽浑身解数唱着矫揉造作的歌词。
我寻思我的嗓音应该还算甜美的。
至少我能确定我没有跑调。
可孟逸宸的脸色肉眼可见的愈发阴沉。
或许他不喜欢这首歌。
我当机立断切了另一首歌,只是越唱到后面,我越发胆战心惊。
他的脸色已经不能用差来形容。
一个青涩的小姑娘把握机会,主动点了另一首歌来唱。
她的嗓音婉约,因为年轻,没有跑调就不算太差。
她唱起歌时,还会用怯怯的眼神偷看孟逸宸,像只怕人的小鹿,笨拙地向男人靠近。
在距离孟逸宸一步之遥时,他倏地笑了,薄唇慵懒地勾起弧度,道:“你留下吧。”
我盯着他的嘴唇,心想前人的说法还真他娘的有道理。
我以为他不喜欢那首歌,